事不同,皆王者,时异也。
神农之世,男耕而食,妇织而衣;刑政不用而治,甲兵不起而王。
神农既没,以强胜弱,以众暴寡,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义、义子兄弟之礼、夫妇妃匹之合,内行刀锯,外用甲兵。
故时变也。
由此观之,神农非高于黄帝也,然其名尊者,以适于时也。
故以战去战,虽战可也;以杀去杀,虽杀可也;以刑去刑,虽重刑可也。
昔之能制天下者,必先制其民者也;能胜强敌者,必先胜其民者也。
故胜民之本在制民,若冶于金、陶于土也。
本不坚,则民如飞鸟禽兽,其孰能制之?
民本,法也。
故善治者塞民以法,而名地作矣。
名尊地广,以至王者,何故?
名卑地削,以至于亡者,何故?
战罢者也。
不胜而王、不败而亡者,自古及今未尝有也,民勇者,战胜;民不勇者,战败。
能壹民于战者,民勇;不能壹民于战者,民不勇,圣王见王之致于兵也,故举国而责之于兵。
入其国,观其治,兵用者强。
奚以知民之见用者也?
民之见战也,如饿狼之见肉,则民用矣。
凡战者,民之所恶也。
能使民乐战者王。
强国之民,父遗其子,史遗其弟,妻遗其夫,皆曰: 不得,无返!
又曰: 失法离令,若死,我死。
乡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