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墨子闻之,起于鲁,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,见公输盘。
公输盘曰: 夫子何命焉为?
子墨子曰: 北方有侮臣,愿藉子杀之。
公输盘不说。
子墨子曰: 请献十金。
公输盘曰: 吾义固不杀人。
子墨子起,再拜,曰: 请说之。
吾从北方闻子为梯,将以攻宋,宋何罪之有?
荆国有余于地,而不足于民,杀所不足,而争所有余,不可谓智。
宋无罪而攻之,不可谓仁。
知而不争,不可谓忠。
争而不得,不可谓强。
义不杀少而杀众,不可谓知类。
公输盘服。
子墨子曰: 然,乎不已乎?
公输盘曰: 不可,吾既已言之王矣。
子墨子曰: 胡不见我于王?
公输盘曰: 诺。
子墨子见王,曰: 今有人于此,舍其文轩,邻有敝舆,而欲窃之;舍其锦绣,邻有短褐,而欲窃之;舍其粱肉,邻有糠糟,而欲窃之。
此为何若人?
王曰: 必为窃疾矣。
子墨子曰: 荆之地,方五千里,宋之地,方五百里,此犹文轩之与敝舆也;荆有云梦,犀兕麋鹿满之,江汉之鱼鼋鼍为天下富,宋所为无雉兔狐狸者也,此犹粱肉之与糠糟也;荆有长松、文梓、楠、豫章,宋无长木,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。
臣以三事之攻宋也,为与此同类。
臣见大王之必伤义而不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