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文若
隋大业中,雍州长安县人赵文若,死经七日,家人大殓,将欲入棺,乃缩一脚。
家人惧怕,不敢入棺,文若得活。
眷属喜问所由,文若云,初有人引至王所,王问: 汝生存之时,作何福业?
文若答王: 受持《金刚般若经》。
王叹云: 善哉!
此福第一。
汝虽福善,且将示汝其受罪之处。
令人一引文若北行十步,至一墙孔,令文若入。
隔壁有人引手,从孔中捉文若头引出,极大辛苦,得度墙外。
见大地狱,镬汤苦具,罪人受苦,不可具述。
乃有众多猪羊鸡鸭之属,竟来从文若债命。
文若云: 吾不食汝身,何故见逼?
诸畜生云: 汝往时某处食我,头脚四肢,节节分张,人各饮啖。
何讳之?
文若一心念佛,深悔诸罪,不出余言,求为修福报谢。
诸畜各散,使人将文若却至王所。
王付一碗钉,令文若食之,并用五钉钉文若头顶及手足。
然后放回。
文若得苏。
其说此事,然患头痛及手足。
久后修福,痛渐得差。
后尔已来,精勤诵持《金刚般若经》,不敢遗漏寸阴。
但见道俗亲疏,并劝受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