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涉潇湘指今湖南境内,遂得身历此景,亦不以为恶。
上午,雨渐止。
迨暮,客至,雨散始解维即船缆。
五里,泊于水府庙之下。
十一日五更复闻雨声,天明渐霁。
二十五里,南上钩栏滩,衡南首滩也,江深流缩,势不甚汹涌。
转而西,又五里为东阳渡,其北岸为琉璃厂,乃桂府烧造之窑也。
又西二十里为车江,或作汊江。
其北数里外即云母山。
乃折而东南行,十里为云集潭,有小山在东岸。
已复南转,十里为新塘站,旧有驿,今废。
又六里,泊于新塘站上流之对涯。
同舟者为衡郡艾行可、石瑶庭,艾为桂府礼生司仪、执事,而石本苏人,居此已三代矣。
其时日有余照,而其处止有谷舟二只,遂依之泊。
已而,同上水者又五六舟,亦随泊焉。
其涯上本无村落,余念石与前舱所搭徽人俱惯游江湖,而艾又本郡人,其行止余可无参与,乃听其泊。
迨暮,月色颇明。
余念入春以来尚未见月,及入舟前晚,则潇湘夜雨,此夕则湘浦月明,两夕之间,各擅一胜,为之跃然。
已而忽闻岸上涯边有啼号声,若幼童,又若妇女,更余不止。
众舟寂然,皆不敢问。
余闻之不能寐,枕上方作诗怜之,有 箫管孤舟悲赤壁,琵琶两袖湿青衫 之句,又有 滩惊回雁天方一,月叫杜鹃更已三 等句。
然亦止虑有诈局,俟怜而纳之,即有尾其后以挟诈者,不虞其为盗也。
迨二鼓,静闻心不能忍,因小解涉水登岸,静闻戒律甚严,一吐一解,必俟登涯,不入于水。
呼而诘之,则童子也,年十四五,尚未受全发,诡言出王阉之门,年甫十二,王善酗酒,操大杖,故欲走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