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瑛,庠彦生员。
言: 此书达陆君,冯当获罪,求缓之。
余当作书往促。
并携余书去,曰: 明日当来代请。
已而又二人至,一曰谢还拙,一曰陈斗南。
谢以贡贡生作教将乐而归;陈以廪廪生而被黜,复从事武科者也。
二君见余箧中有文、项诸公手书,欲求归一录,余漫付之去。
既暮,有河池所诸生杜、曾二君来宿寺中,为余言: 谢乃腐儒,而陈即君仲之叔,俗号 水晶 ,言其外好看而内无实也。
初四日余晨起欲往觅陈、谢,比出寺东而陈、谢至,余同返寺中,坐谈久之。
又求观黄石斋诗帖。
久之去,余随其后往拜,陈乃返诸公手书。
观其堂额,始知其祖名陈学夔,乃嘉靖末年进士,曾任常镇兵使者,莅吾邑,有爱女卒于任,葬西门外,为之题碑其上曰: 此兵使者陈学夔爱女之墓。
吾去之后,不知将彝而去之乎?
抑将怜而存之乎?
是在常之人已。
过谢君之堂,谢君方留酌,而随行者觅至,请还,曰: 有陈相公移酒在寺,相候甚久。
余以谢意不可却,少留饮而后行。
比还寺,复领陈君仲之酌。
陈出文请正,在此中亦铮铮者。
为余言,其邻有杨君者,名姿胜。
亦庠生,乃独山烂土司即合江洲陈蒙烂土长官司之族,将往其地, 君可一拜之,俟之同行,不惟此路无虞,而前出黔境亦有导夫,此为最便。
余颔之。
初五日晨起,余往叩陈君。
一曰:《吾何执》一曰:《禄足以代其耕也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