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子垂珠以听,诸侯鸣玉以朝。
敷奏以言,明试以功。
故尧咨四岳,舜命八元,固辞再让之请,俞往钦哉之授,并陈辞帝庭,匪假书翰。
然则敷奏以言,则章表之义也;明试以功,即授爵之典也。
至太甲既立,伊尹书诫,思庸归亳,又作书以赞。
文翰献替,事斯见矣。
周监二代,文理弥盛。
再拜稽首,对扬休命,承文受册,敢当丕显。
虽言笔未分,而陈谢可见。
降及七国,未变古式,言事于王,皆称上书。
秦初定制,改书曰奏。
汉定礼仪,则有四品∶一曰章,二曰奏,三曰表,四曰议。
章以谢恩,奏以按劾,表以陈请,议以执异。
章者,明也。
《诗》云 为章于天 ,谓文明也。
其在文物,赤白曰章。
表者,标也。
《礼》有《表记》,谓德见于仪。
其在器式,揆景曰表。
章表之目,盖取诸此也。
按《七略》、《艺文》,谣咏必录;章表奏议,经国之枢机,然阙而不纂者,乃各有故事,布在职司也。
前汉表谢,遗篇寡存。
及后汉察举,必试章奏。
左雄表议,台阁为式;胡广章奏,天下第一:并当时之杰笔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