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立国都,非于大山之下,必于广川之上;高毋近旱,而水用足;下毋近水,而沟防省;因天材,就地利,故城郭不必中规矩,道路不必中准绳。
大数
五者其理可知也,为之有道。
地者政之本也,是故地可以正政也,地不平均和调,则政不可正也;政不正,则事不可理也。
阴阳
春秋冬夏,阴阳之推移也。
时之短长,阴阳之利用也;日夜之易,阴阳之化也;然则阴阳正矣,虽不正,有余不可损,不足不可益也。
天地莫之能损益也。
然则可以正政者地也。
故不可不正也,正地者,其实必正,长亦正,短亦正;小亦正,大亦正;长短大小尽正。
正不正,则官不理;官不理,则事不治;事不治,则货不多;是故何以知货之多也?
曰:事治。
何以知事之治也?
曰:货多。
货多事治,则所求于天下者寡矣,为之有道。
爵位
朝者,义之理也。
是故爵位正而民不怨;民不怨,则不乱,然后义可理。
理不正,则不可以治;而不可不理也,故一国之人,不可以皆贵;皆贵,则事不成而国不利也。
使无贵者,则民不能自理也,是故辨于爵列之尊卑,则知先后之序,贵贱之义矣,为之有道。
务市事
市者,货之准也。
是故百货贱,则百利不得。
百利不得,则百事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