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治天下,必因人情。
人情者,有好恶,故赏罚可用;赏罚可用,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。
君执柄以处势,故令行禁止。
柄者,杀生之制也;势者,胜众之资也。
废置无度则权渎,赏罚下共则威分。
是以明主不怀爱而听,不留说而计。
故听言不参,则权分乎奸;智力不用,则君穷乎臣。
故明主之行制也天,其用人也鬼。
天则不非,鬼则不困。
势行教严,逆而不违,毁誉一行而不议。
故赏贤罚暴,誉善之至者也;赏暴罚贤,举恶之至者也:是谓赏同罚异。
赏莫如厚,使民利之;誉莫如美,使民荣之;诛莫如重,使民畏之;毁莫如恶,使民耻之。
然后一行其法,禁诛于私家,不害功罪。
赏罚必知之,知之,道尽矣。
二、主道
力不敌众,智不尽物。
与其用一人,不如用一国,故智力敌而群物胜。
揣中则私劳,不中则任过。
下君尽己之能,中君尽人之力,上君尽人之智。
是以事至而结智,一听而公会。
听不一则后悖于前,后悖于前则愚智不分;不公会则犹豫而不断,不断则事留。
自取一,则毋道堕壑之累。
故使之讽,讽定而怒。
是以言陈之曰,必有策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