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智感
唐河东柳智感,以贞观初为长举县令。
一夜暴死,明旦而苏。
说云:始忽为冥官所追。
大官府使者以智感见,谓感曰: 今有一官缺,故枉君任之。
智感辞以亲老,且自陈福业,未应便死。
王使勘籍,信然。
因谓曰: 君未当死,可权判录事。
智感许诺谢。
吏引退至曹,有五判官,感为第六。
其厅事是长屋,人坐三间,各有床案,务甚繁拥,西头一坐处无判官,吏引智感就空坐。
群吏将文书簿帐来,取智感署,署案上,退立阶下。
智感问之,对曰:气恶逼公,但遥以中事答。
智感省读,如人间者,于是为判句文。
有顷食来,诸判官同食。
智感亦欲就之,诸判官曰:君既权判,不宜食此。
感从之。
日暮,吏送智感归家,苏而方晓。
自归家中。
日暝吏复来迎至旦如故。
知幽显昼夜相反矣。
于是夜判冥事,昼临县职。
岁余,智感在冥曹,因起至厕,于堂西见一妇女。
年三十许,姿容端正,衣服鲜明,立而掩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