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在囤,不及往叩,以名柬去,余乃候饭于寓中。
既午,散步东街,渡塘堤,经州治前,而西循囤山北壁下行,共一里,入北山南向石洞。
又从洞前西北行半里,转而西南又半里,渡桥亭,入清水塘,返寓已下午。
莫公馈米肉与酒,熟而酌之。
迨晚霁甚。
二十二日五更颇寒,迨起而云气复翳。
站人言夫将至,可亟炊饭。
既饭而夫仍不齐。
刘曰: 昨误以为银硃薄物,竟漫置之,不意其为宝物也传世的贵重物品,当即入言。
但斯时未起,须缓一日程可耳。
余不得已,从之。
昨诸人竟私置于外,故不得回柬,至是然后入白也。
候至更余,刘犹在囤未归,乃闷闷卧。
银锡二厂,在南丹州东南四十里,在金村西十五里,其南去那地州亦四十里。
其地曰新州,属南丹;曰高峰,属河池州;曰中坑,属那地。
皆产银、锡。
三地相间仅一二里,皆客省客贾所集。
按《志》有高峰砦同 寨 ,即此高峰之厂,独属河池,而其地实错于南丹、那地之间,达州必由南丹境。
二十三日候夫不至,总站徐曰 以昨礼未酬,尚须待一日。
余求去不得,惟闷闷偃坐而已。
至午后,始以两晶章还余,而损其一,余五色,则为诸人干没侵吞财物矣。
是日午间雷雨,晚大霁。
由银锡厂而南,两日程至涯洞,有大江自西而东,为那地、东兰二州界。
其渡处名河水渡,实为刁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