君道不明,则受令者疑;权度不一,则修义者惑。
民有疑惑贰豫之心而上不能匡,则百姓之与间,犹揭表而令之止也。
是故能象其道于国家,加之于百姓,而足以饰官化下者,明君也。
能上尽言于主,下致力于民,而足以修义从令者,忠臣也。
上惠其道,下敦其业,上下相希,若望参表,则邪者可知也。
吏啬夫任事,人啬夫任教。
教在百姓,论在不挠,赏在信诚,体之以君臣,其诚也以守战。
如此,则人啬夫之事究矣。
吏啬夫尽有訾程事律,论法辟、衡权、斗斛、文劾,不以私论,而以事为正。
如此,则吏啬夫之事究矣。
人啬夫成教、吏啬夫成律之后,则虽有敦悫忠信者不得善也;而戏豫怠傲者不得败也。
如此,则人君之事究矣。
是故为人君者因其业,乘其事,而稽之以度。
有善者,赏之以列爵之尊、田地之厚,而民不慕也。
有过者,罚之以废亡之辱、僇死之刑,而民不疾也。
杀生不违,而民莫遗其亲者,此唯上有明法,而下有常事也。
天有常象,地有常形,人有常礼。
一设而不更,此谓三常。
兼而一之,人君之道也;分而职之,人臣之事也。
君失其道,无以有其国;臣失其事,无以有其位。
然则上之畜下不妄,而下之事上不虚矣。
上之畜下不妄,则所出法制度者明也;下之事上不虚,则循义从令者审也。
上明下审,上下同德,代相序也。
君不失其威,下不旷其产,而莫相德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