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时之行,有寒有暑,圣人法之,故有文有武。
天地之位,有前有后,有左有右,圣人法之,以建经纪。
春生于左,秋杀于右;夏长于前,冬藏于后。
生长之事,文也;收藏之事,武也。
是故文事在左,武事在右,圣人法之,以行法令,以治事理。
凡法事者,操持不可以不正,操持不正则听治不公;听治不公则治不尽理,事不尽应。
治不尽理,则疏远微贱者无所告;事不尽应,则功利不尽举。
功利不尽举则国贫,疏远微贱者无所告则下饶。
故曰: 凡将立事,正彼天植。
天植者,心也。
天植正,则不私近亲,不孽疏远。
不私近亲,不孽疏远,则无遗利,无隐治。
无遗利,无隐治,则事无不举,物无遗者。
欲见天心,明以风雨。
故曰: 风雨无违,远近高下,各得其嗣。
万物尊天而贵风雨。
所以尊天者,为其莫不受命焉也;所以贵风雨者,为其莫不待风而动待雨而濡也。
若使万物释天而更有所受命,释风而更有所仰动,释雨而更有所仰濡,则无为尊天而贵风雨矣。
今人君之所尊安者,为其威立而令行也。
其所以能立威行令者,为其威利之操莫不在君也。
若使威利之操不专在君,而有所分散,则君日益轻而威利日衰,侵暴之道也。
故曰: 三经既饬,君乃有国。
乘夏方长,审治刑赏,必明经纪,陈义设法。
断事以理,虚气平心,乃去怒喜。